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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段經文中,帶出我們需要去饒恕別人,以這行動去使其發現自己犯的錯. 可是, 這似乎很難去做到,但我們提到,誰是被侮辱的表表者,使我們有出路去做看似做唔到既事?
耶穌。在腓立比書2 章清楚講到, “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 6 他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 7 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,成為人的樣式; 8 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9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 10 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 11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於父神。”
耶穌甘願放棄自己的應有的權來到世上,並受盡侮辱,死在十架上,但祂得勝了,使萬有無不稱耶穌為主。